葬礼关系到人们的“死后问题”,是人们生活和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但由于该行业的垄断性质,腐败现象普遍存在,国家近年来采取了专项措施。作为一家殡葬服务中心的雇员,周先生利用自己的权力批准项目和购买用品,赚取了近 100 万美元。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赛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受贿案。在殡仪服务中心工作期间,周先生利用职务之便,专注于殡葬服务的利润丰厚的一面。该公司利用中央审批、采购、结算等权限,为11家供应商和工程人员提供“帮助”,非法收受资产94701,378万元。 2025年3月,周先生被拘留审查。犯罪现场的犯罪嫌疑人,承认调查机构诚实我的赔偿金额为 320,000 元,并且我们向调查机构透露,该机构的赔偿金额为 627,013,780,000 元。事件发生后,所有违法所得均予以退还。 2025年8月5日,沙区人民检察院以周先生受贿罪对周先生提起公诉。仲裁庭裁定,周某同意对其他利益和利益进行非法侵犯,赔偿总额为 947,013,780,000 元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检察官指控周犯有贿赂罪,并被判有罪。为维护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,根据被告人周某受贿的具体行为,对被告人周某受贿的时间、认罪态度及处罚、返还、支付赔偿金等情况进行了审查。n、被告人周某犯受贿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。被告人周某退还记录的受贿所得947,013.78元,并依法没收上缴国库。法官表示,“殡葬是国民生活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系到公民生命最后阶段的安全需求。”物资采购和商业合同中追求电租直接导致公民负担增加。这个问题不仅限于殡葬业。从医疗领域的物资获取、药品获取,到教育领域的校服个性化、教材采购,再到养老领域的服务项目分包。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督,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公共资源的配置有利润,有利润空间,就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。参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公务员,特别是拥有许可权和合同权的公务员,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不是谋取个人利益的“特权”,而是公众赋予他们的“服务权”。我们不应该像周先生那样,疏远自己的权力,把它当作赚钱的工具。追缴被盗财物、承认罪名和刑罚,不能弥补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;它们绝不是有罪不罚的盾牌。 Wasnte:法治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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