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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开展重点纠正四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– 新京报

新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,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新闻发布秩序,提高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,构建清朗网络空间,北京市网信办现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“清北京、清远振声”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和纠正违法违规扰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。此次专项措施重点纠正四类违法行为:一是擅自经营或超授权范围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。包括未取得资质许可,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集、编辑出版服务、转载服务、传播平台服务活动的案件。未取得资格,违规进行采访、发布新闻信息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采集、编辑、发布工作。二是媒体造假、造假。包括使用与新闻单元名称、头像、简介等账号信息相同或相似的内容,或者违规发布新闻信息。未经许可,使用带有“新闻”、“报道”等新闻属性的名称、标识开设网站平台、注册账号或者发布信息。在文章中不当使用授权媒体专栏知名主持人的照片,混淆视听。三是发布虚假信息。包括使用与新闻信息实质矛盾的夸大标题,或者恶意伪造、断章取义、拼接编辑、合成虚假新闻信息误导公众。利用“头条党”和夸张词汇发布有关企业的虚假、不实新闻,收集负面信息对企业进行恶意诽谤、抹黑,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以监控舆情为借口发布企业负面信息,借机向企业招揽业务合作,或者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第四,新闻机构账号被失控盗刷。包括长期封停新闻机构账号而不注销,造成“僵尸账号”。包括新闻机构账号被盗用、涉嫌发布商业性或非法营销信息、误导公众的情况。北京市网信办要求地方网站平台对四大问题进行彻查整改,严厉查处多个违反规定的“自媒体”账号互联网上的新闻信息服务。继续推进“牌照展示”工程,对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公众账号统一加注红色“V”标识,标明服务主体名称、许可证编号、服务类别,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意识。编辑刘嘉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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